74,金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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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南薰殿的位置只是偏僻,但宮中這么大,還有更偏僻的地方。 他已經進宮好幾天了,卻只認識周遭一片天,甚至都不允許走出去。 在路上,幾位女官尚宮對他們這些人翻來覆去的查看,記錄,已經很令人不安,更不要說入宮的時候周圍居然只剩下他一個人,另外留了兩個照顧他的回紇奴隸。女官們每天都忙忙碌碌,什么都不對他說,而他的官話雖然學得很快,但也只會最基本的對話,聽不懂太復雜的,更無法提出自己的問題。 就像是被捆著手腳倒提放上火堆,柴燒起來了,樂聲也響起來,酒香四溢,宴會要開始了。 照顧他的尚宮溫柔卻不容置疑地說:“從今天開始,你要記住自己的名字是金仙,你是伺候我們皇帝陛下的人,你是他的妃妾,天可汗這個稱呼,以后不許再說了。” 他也不敢問為什么。 他原本的名字,其實也并沒有什么意義。回紇是王帳以下聚集七個部族的松散聯盟,可汗其實也就是那么回事,對自己的人民影響力遠不如中原的皇帝,要不然也不必俯首稱臣。可汗的侄兒有英武的王子,自然也有?低賤的奴隸。他的母親原是粟特人自西域輾轉販賣來的奴隸,容貌彰顯了身份的低賤,是一雙藍色的眼睛,通身雪白的皮膚,雖然美麗,可生下的孩子也不像回紇人,遭人人厭棄。 他小時候與母親相依為命,為父親和兄弟們牧羊放牛,接生小羊羔小牛犢,在荒野里跑來跑去,死了也沒人知道。十二歲母親去世,他就更是孤苦伶仃,無人照管。 奴隸所生的孩子,雖然有可汗的血統,但卻將來只能作為別人的陪嫁奴隸,輾轉到其他部族,別人甚至看好了,選中了他陪同自己出嫁,為了不被低賤的他奪去丈夫的注意力,甚至揮起鞭子要毀了他的容貌。 可惜他并不是多么馴服的人,矯健輕捷,抓住鞭子死死不放,就是不肯屈膝,反而被另一個兄長看中,得到了庇護,不過,那也是有代價的。真正的聰明人不會疾言厲色喊打喊殺,會把所有人放在自己想要的位置,攫取自己的利益。 他的命運就像是山坡上的野草,風吹雨打,牛羊啃噬,從來沒有得到什么期待,也從來不可能有任何好事發生在他身上,所以要向天可汗獻美的時候,他就被推了出來。做決定的父親甚至沒有看他一眼,只是將所有未曾出嫁的孩子全部叫出來,大手一揮,分了一半:“你們跟著可汗的使者走吧。” 草原上孩子多如牛毛,甚至還不如一頭牛值錢,他無法可選,被帶上車,走上漫長的一條路,進了天可汗的宮殿。 中原富庶華美,與可汗的王帳截然不同,即使是他也被迷了眼。雖然生活有諸多不便,但入宮后,他的日子卻空前奢侈起來。 那兩個奴隸年紀還小,一個八歲,一個九歲,都被帶走了,說以后還回來,現在他要學的是如何伺候皇帝,如何適應中原的生活,留下他們沒有好處,因此給他換了兩個年紀更大點的宮人。 他每天都可以洗澡,吃的食物過分精致,簡直都不像是食物,他再也曬不到太陽,想要什么說一聲就行,再也不像山坡上的野草,衣食起居被人照顧周全,因此這種優待反而令他受寵若驚,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。 草原上的奴隸低賤如螻蟻,他本以為自己到了中原,也是要做皇帝的奴隸,和從前沒有什么不同。 他側躺在榻上,渾身衣衫除盡,雙臂被一條紅色的綢緞捆在身后,口中含著一口藥液不能咽下,后xue塞著一根玉勢,前xue被蠟油封住,一根已經不知道硬挺了多少時候的性器被絲綢同樣層層纏住,以免他受不住射出來,那就是前功盡棄。 口不能言,耳不能聞,唯一不受控制的就是腦子里這些胡思亂想了。 負責調教他的尚宮站在他面前,眼神中帶著幾分憐惜,伸手撩開他額上汗濕的栗色發絲,柔聲安慰:“你出身回紇,在宮里人看來野性難馴,是不適宜伺候陛下的,先忍一忍,等你將來侍寢后,這些就都可以免了。” 他的目光落在少年側腰上,又是一聲嘆息。 金仙的身份不是秘密,至少尚宮是早就知道了的。回紇部族對待奴隸各有不同,金仙已經被某位回紇宗子看重,要作為自己陪嫁中的武器,因此身上就烙上了奴隸的印記,標志著他的主人是誰。 可他現在要做皇帝的姬妾,就斷然不能留下這種痕跡,這也是他入宮后卻不能立刻面圣的原因之一。 他身上不僅有需要消除的舊傷疤痕,放牧留下的老繭和揮之不去的奶腥,還有這個烙印,必須想辦法去除。 這不是一日之功,除此之外,還要教會他怎么服侍皇帝,學會最基本的宮規,免得觸犯。 金仙這名字,是進宮前為了報給皇帝而和一群人一同起的,全是些鶯鶯燕燕的名字,一聽即知如此香艷而不肯用心,定然是姬妾之流。不過他運氣好,別人都被分賜給群臣勛貴,金仙一人被選入宮闈。 雖然他進了宮也是要因為回紇奴隸的身份備受折磨,但都是地位最低的姬妾,做皇帝的姬妾還是要好過其他人。 宮里的人都有一種傲慢,對金仙這雙眸異色,顯而易見是異族的美人就更是刁難,要求極高,即使照顧他的尚宮多有憐憫之心,上頭的命令也不得不遵從。 中原人百代文明,富庶繁華,自然不是茹毛飲血的異族可以相比,以前宮里最低出身的,最多不過是宮人,奴籍,屠戶之女,現在就是他了。 其實,這孩子年僅十六,有獨一無二的雪白皮膚,一雙稀罕的異色瞳,一個是藍色,一個是琥珀色,眸光閃爍間,就昭示了與眾不同。他生性倔強,很能忍耐,漂亮的軀體有一層薄薄的肌rou,雖然看人時刻帶著一份警惕,但說不定就是這像小狼崽子一樣絕望而脆弱的兇狠能吸引人呢? 尚宮也拿不準。 何況,脫了他的衣服見到他的身體上疤痕交錯縱橫,連掌心也有,就難免讓人覺得這孩子實在是太可憐了,未來可以一眼望穿,從前大概也總是在吃苦。所以他學什么都很快,很乖,從不鬧脾氣,也從來都很配合。 說話已經學的差不多,除了身上這處烙傷之外,其余的肌膚也可以說是被養了回來,光滑細膩,下面的毛雖然都是溫柔的栗色,但還是被